一、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新校区位于邢台市区西北高校园区内,南临泉北大街、东临钢铁北路、西临太行路、北临莲池大街,处在四条路围合的区域内。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工400多名。 二、招标内容: 新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与3号楼之间一层超市对外承包,面积约 200平方米 。 三、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必须是现有超市经营业者。报价时须提供现经营超市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必须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报价时验原件。 四、报价内容: 此次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从2013年学院秋季开学起至2014年暑期学院放假止)。 五、超市经营范围: 1.超市可经营师生所需日用百货、办公用品。 2.严禁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饮料及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准经营非包装、非定型以及自制食品。严禁店外经营。 3.不准向学生出售烟、酒及其他学院限制的商品(特殊商品须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4.如有违规学院有权对经营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 六、招标程序: 1.学院将选定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工作。 2.本标的设最低限价10000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经核实符合报价要求的报价最高者中标。 4.中标方须在招标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交齐承包费,并与学院签订合同。 5.报价人须在开标前缴纳保证金30000元,未达成意向单位,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故意扰乱招标秩序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保证金学院不予退还)。 6.意向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交清承包费、签订合同及有转包、出让等行为,不予退还保证金。 七、其他: 1.投标人一旦收到本次招标说明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招标说明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2.存在不符合招标说明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3.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除、修改痕迹。投标文件因字迹不清或书写错误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说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资料恕不退还。未中标者招标方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6.时间 2013年7月31日 上午8:00-11:00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319-5901889。 7.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内现有超市经营者。 8.中标方负担专家评审费1000元,签订合同前交清。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