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查看人次:1742   发布日期:2022-09-20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科学研究,提升整体科研水平,根据《教科研项目管理规定》(院教〔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和办学理念,贯彻落实学院年度工作要点,着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不断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强化科研团队建设,培育高层次、高级别科研项目,推动成果转移转化,有效提升学院社会服务能力。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分自然科学类与人文社科类两大类。

自然科学类不设具体申报指南;人文社科类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职业教育相关热点问题研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研究、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学生管理工作研究、职业教育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研究10个方向,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资助额度

    根据项目对学院改革发展的贡献及项目的实际需求,立项为学院重点的项目,依据学院《科研配套与资助经费管理暂行规定》(院教〔2022〕6号)文件,给予0.2万-2万的经费资助。

    四、选题范围

    申报人可依据《2022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立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研究题目需适当灵活调整,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或研发平台研究方向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申报人也可按照本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项目,但所申报项目须与本人工作岗位或专业相关。

    五、申报条件

    院级教科研项目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科级以上职务,不满足职称条件的,需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其他成员没有职称学历限制。

    2.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3.承担院级教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新的院级教科研项目。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完成初审并盖章后,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评审书2份、活页7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交至科研发展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广泛发动,面向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创新性地解决问题,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学院教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研究起始时间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算起。

    2.鼓励专业教师开展来自专业、行业、企业的各种技术研发项目。

    3.鼓励教职工依托平台申报项目;鼓励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研究。

 

    附件:1.2022年度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学院教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3.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4.《教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5.《科研配套与资助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科研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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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孙立涛
审核人:万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