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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学院于2007年4月6日发文(院办〔2007〕8号)要求各部门于6月底移交2006年档案,由于评建工作,个别部门未按要求移交。目前迎评促建第一阶段工作顺利结束,请各部门抓紧时间整理,按要求收集,整理、移交本部门档案。档案室在接收各部门档案时,应严格参照归档范围验收。
移交截至日期:2007年11月30日
本年度将对档案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扬,对应归档材料不移交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