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职称评定有关政策规定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申报教授资格的学位要求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资格的人员原则上要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对少数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但确有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允许特殊申报。
1、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二等奖以上奖励、河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均前三名,以证书为准)。
2、获省级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河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人员;
3、学校学科建设特殊需要的人才。
特殊申报人员应提供系部出具的书面报告,并附教师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奖励等有关材料,最后报学院专家推荐委员会评议和院职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二、关于对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的规定
1、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有一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并在申报任职资格一览表“业绩成果条件情况”一栏中填写清楚,同时出具学院教学质量评估优秀人员名单的公文装订入评审材料册“业绩成果”目录相关内容下。
2、答辩侧重对申报人员教学水平的考察,主要以“说课”的形式进行(不使用课件,“说课”主要是对所讲授的某门主干课、某种教材进行分析,包括系统介绍教案编写、课堂教学方法等,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的认定问题
1、国家核心期刊认定范围:
①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2000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三版)》以及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中所列期刊三发表的论文;
②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索引证明);
③《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
四、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问题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此项已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到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申报条件)。
五、职称计算机、外语(古汉语)证书要求
申报人员须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外语(古汉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相关免试证明,申请免试人员,要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或《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六、为落实公示制度,各部门报材料的同时还需交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一览表》电子文档。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