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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清明、五一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为4月5日至7日。
二、五一节假期为5月1日至3日,5月4日(星期日)补上5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
三、端午节假期为5月31日至6月2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值班电话:8769876(白天)、8769110(夜间)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