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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3日,我院机电0701班潘晓婷同学在回宿舍途中,于女生楼四楼捡到205元现金。潘晓婷同学立即将钱交给了女生楼的值班人员。
潘晓婷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一名大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院团委对潘晓婷同学进行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团员青年向潘晓婷同学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建设和谐校园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