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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学院领导、计生工作人员及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上下齐心,圆满完成了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
最终,我院计生考核成绩在29个街道驻区中脱颖而出,经上级领导部门研究决定,被授予“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