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音、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查看人次:345   发布日期:2023-11-27
各系部: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6日进行,特此提醒考生:
       (1)由于上级要求,我院四、六级考试听力播放形式为红外信号播放,请考生自备红外耳机(红外耳机规格:带音频追踪功能的2.8+-0.05MHZ,建议选择if-208tm型),普通调频耳机无法接收听力信号。
       (2)学院将于12月1日、8日15:30-17:00进行试音广播,需要试音的考生请到新民楼一层、二层南侧教室或至善楼二层教室内试音。
       (3)12月11日9:00开始,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当天,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相关考试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发送或接收试题(答案)的,停考1至3年,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拍照传播试题、答案及考场环境等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通过考试有害信息监控,发现作弊线索将立案调查严厉打击。本考试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考后全面视频回放检查,发现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学校,同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

发布人:耿磊
审核人:任立军